中国酒城·醉美泸州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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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美泸州摄影大赛参赛作品信息表.doc
“中国酒城·醉美泸州”摄影大赛启事
为推进“156”发展战略和建设现代化“中国酒城”,充分展示我市在政治、经济、文化、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发展和成就,由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中共泸州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泸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泸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泸州日报社、泸州市摄影家协会承办的“中国酒城·醉美泸州”摄影大赛活动,从即日启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各类摄影佳作。现将有关活动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全面展示现代化“中国酒城”崭新面貌,增加泸州对外吸引力,激发全市人民爱泸州、爱家乡的热情,鼓励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持久地发现泸州、关注泸州、拍摄泸州,为推进我市“156”发展战略实施,建设现代化“中国酒城”,开展各种对外宣传活动,特别是为2013年建市30周年庆祝活动、泸州旅游对外推广、泸州文化形象宣传等活动提供图片储备。
二、参赛规则
1、参赛对象:面向全国范围征集
2、参赛作品要求
(1)突出三大主题:一是城乡风貌(包括城市、新农村、园区、交通、商贸建设、民生改善等题材),特别是体现泸州作为区域中心大城市风貌的新图。二是旅游生态(包括名酒文化、绿色生态、古韵古镇、红色文化民族风情等题材)精品图片,三是人文遗产(文物、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图片。鼓励纪实、记录类作品,但不排除各种采用艺术手段创作的艺术类作品。
(2)拍摄形式、风格不限。照片要求均为数码格式,像素在800万以上,无特殊情况均选送拍摄相机最大图片格式,组照按一幅计(不超过4幅)。谢绝使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创意作品,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对于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主办方获得图片使用权,可在报纸、杂志、画册、户外、网站等宣传平台上使用,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参赛方式
1、投稿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9月1日止,截稿日期以电子邮件发件时间为准。
2、投稿方式
(1)通过网络投稿。图片文件名格式为“作品标题+摄影者+联系手机”(如《江城泸州》李伟1300000000)。电子邮箱为zmlzphoto@163.com。
联系人:泸州日报记者部牟 科(0830-3102840,13882738121),市委外宣办对外宣传处 毛远飞
(0830-3190252)。
(2)参赛作品需附投稿作品表(表格请在相关网站下载)。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
四、 奖项评选
1、参赛者投稿结束,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组,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开展,除初评阶段外均采取网络投票与专家评选结合的方式评选。经初评选出104幅优秀作品参与复评,评选出24幅入围作品参与终评,确定获奖作品等次。
2、设典藏作品三大主题各1幅,每幅奖金5000元;收藏作品三大主题各2幅,每幅奖金3000元;佳作奖三大主题各5幅,每幅奖金1000元;优秀奖80幅(其中城市风貌和旅游生态类各30幅,人文遗产类20幅),每幅奖金200元。获奖者同时获得获奖证书和外宣画册。
五、相关事项
组委会将对邀请组织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在活动期间内办理摄影特别通行证,该证须由组委会办公室颁发并经过市委外宣办和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加盖公章,凭证件到相关景区拍摄可享受免门票等优惠。市旅游局联系人:凌朝君 (0830-3193382)。
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未尽事宜,由中共泸州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泸州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泸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泸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泸州日报社
泸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