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6/20

泸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

 文章来源:泸州晚报  作者:许亚琴
  日前,泸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我市将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国酒城”的宏伟目标,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为主线,以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创造力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使干部素质明显增强,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建设法治政府
  《意见》指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对于依法应当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发展规划和有较大影响的重要政策,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成本效益分析等专项评估论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议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会议审议前应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在行政监督考核和问责方面,将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建设效能政府
  我市将全力推进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现“场地建设、服务事项、办事制度、工作流程、管理考核”标准化。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视频监控“三大系统”延伸到乡镇,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联网运行。坚持一级政府一个窗口,不断拓展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功能。
  建设廉洁政府
  在惩防体系建设方面,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指数综合评价体系,并纳入各级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以“三早三卡”、“三期防控”为基础的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针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管钱、管人、管物等重点岗位,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环节,优化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行使。在监督检查方面,将加强招投标监督,2012年内建成电子评标系统,引进国家投资工程动态跟踪监管系统,制订市场禁入规则。
  我市将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重点抓好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学校办学、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制造销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利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和作风粗暴等问题的治理工作。坚决制止公路“三乱”,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认真解决通讯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物流领域乱收费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问题等。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将从严控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博览会、体育运动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
                                  
                                                                                                                                    责任编辑:王鍶焰